益山市征收定期公有财产租赁费
13日至31日缴纳…土地和建筑共395宗
全北益山市12日表示,将征收2025年度定期分公有财产租借费。
本次征收的租借费总额为4,335万韩元(市有财产379宗4,275万韩元,道有财产16宗60万韩元),征收对象为一般财产中的土地及建筑物共395宗。
公有财产租借费根据财产评定价格(个别公告地价等)按用途适用不同费率(耕作用1%、居住用2%、其他5%),每年征收1次。今年租借费的缴纳期限为本月13日至31日。缴纳方式为前往就近金融机构、使用自动取款机、通过虚拟账户及电子缴纳编号等方式缴纳。
市政府为实现公有财产的高效管理并确保税源,正在持续推进闲置财产、是否存在擅自占用和使用、以及遗漏财产的实态调查。特别是对于管理负担较重或利用价值较低的财产,将通过出售提高效率,并计划强化对擅自占用及使用财产征收赔偿金等措施。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未在期限内缴纳租借费,将被加收滞纳金,合同也可能被解除,请务必注意。”又称:“如擅自使用公有财产,可能被征收赔偿金,因此必须在签订租借合同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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