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市5日表示,为了扩大多样化的公园绿地,将制定并自本月起正式实施“立体公园设置·运营标准”。
通过此次举措,市政府为立体公园的选址与规划标准以及管理·运营等内容制定了综合性指引。此前在实施大型整备项目时,必须将用地面积的5%以上仅以自然地基平面公园的形式予以保障,这一规定已被放宽。今后,即便是在文化设施、停车场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方的人工地基上建设的公园,也将被视为必须保障的公园面积。
此前,市政府已将引入立体公园制度作为第6号“废除规制”事项对外公布。位于Mia-dong 130号一带的再开发“快速一体化规划”对象用地将作为立体公园试点项目推进。
同时,市政府还明确了立体公园的概念及其可设置区域。立体公园是指通过立体方式利用空间建设的公园,即公园下部为人工地基,并在其上设置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公园。
选址标准是指有利于为城市功能复合化、步行及绿地连通等提供立体空间利用条件的地形。仅在因土地条件限制而难以确保自然地基公园的地区,才允许设置立体公园。
立体公园面积须在3000平方米以上,宽度须在30米以上。立体公园中至少20%面积必须与地面接触,并需与地上层的主要步行动线相衔接。同时,还必须设置独立的垂直交通设施,确保全天候开放。
市政府表示,通过立体公园标准,在实施大型整备项目时,既可由民间继续保有原有土地的所有权,又可在上部空间建设立体公园,并利用下部空间配套建设当地生活便利设施。
此外,为确保立体公园的结构安全性并便于其维护管理,市政府还计划在大型整备项目中,对立体公园的建设费用给予激励支持。
市政府将在当前“废除规制”的方针下,积极适用本制度,以促进整备项目更加顺利推进,特别是将通过“快速一体化规划”进一步强化相关支持。
市政府还计划利用地形高差,在市民可达性高的位置建设多种形式的公园,并将下部空间与当地便利设施相连接,以自然开放的方式推进。通过这一举措,既可确保优质公园,又将不断强化可达性。
首尔市都市空间本部长 Cho Namjun 表示:“立体公园不仅仅是提升项目经济性的手段,更是一种可以在整个首尔范围内填充绿色空间——公园的新方式。我们将倾听市民对废除规制的意见,为打造可持续的城市空间持续探索创新而灵活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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