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g Gijeong市长:“不该让消防员为补偿发愁”
市民听闻消息后纷纷咨询捐款
消防当局:“补偿将由本部门自行承担”

近期在光州火灾人员搜救过程中,因玄关门被破坏导致消防当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事引发争议。随着“消防员在灭火及救援作业中发生的损失只能由其自行承担”的体制被推上风口浪尖,光州市表示将“承担行政责任”。


目前北部消防署已拒绝接收市民接连提出的捐款提议,正由本署自行负担推进损失赔偿程序。

上个月11日,光州北区一栋公寓发生火灾。光州北部消防署提供

上个月11日,光州北区一栋公寓发生火灾。光州北部消防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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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光州北部消防署25日消息,上月11日该署出动前往北区新安洞一处多户住宅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在疏散居民的过程中,强行打开玄关门,导致门锁和玄关门被损坏。


通常,在灭火过程中发生的财产损失应由起火住户的房主通过火灾保险承担赔偿。但因起火户中居住的一名30多岁居民死亡,无法向其追究赔偿责任。


于是,多户住宅居民要求消防当局赔偿因强制开门而损坏的玄关门和门锁。被迫承担赔偿责任的消防署为支付损害赔偿,向此前投保的行政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咨询是否可以理赔,却得到“无法理赔”的答复。该保险仅在消防员存在失误或违法行为导致损失时才会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方面表示,“在合法的人命搜救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无法赔偿”,作出了不予支付的判断。其立场是,既然是在依法开展搜救时造成的财物损坏,就应由住宅火灾保险公司承担赔付才合适。


在保险金无法获得的情况下,消防当局不得不自行负担赔偿费用,每户130万韩元,共向6户承担约800万韩元的赔偿金额。此事曝光后舆论哗然,有舆论认为,要求消防员个人承担救援作业中产生的损失,属于结构性问题,予以批评。

光州市长 Kang Gijeong 于上月24日通过个人Facebook发表立场,说明在火灾现场人员救援过程中因强行破拆玄关门等措施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问题。

光州市长 Kang Gijeong 于上月24日通过个人Facebook发表立场,说明在火灾现场人员救援过程中因强行破拆玄关门等措施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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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光州市表示,将通过损失补偿审议委员会审议后,对更换破损出入口门的费用等进行补偿。市政府计划在准确核算此次火灾造成的物质损失金额等,经过审查和议决程序后,向玄关门受损住户进行赔偿。


市长 Kang Gijeong 于24日通过其个人Facebook表示:“消防员为了拯救居民进入多户住宅,难道还要连玄关门的修理费都自己掏吗?”并称“没有这个必要,将由行政部门来负责”。他还强调:“将确保消防员无需为赔偿问题担忧,能够专注于救援工作。”


目前北部消防署正在受理受灾居民的赔偿申请。同时,也陆续接到愿意捐款承担修理费的咨询。据确认,自23日至今,提出捐款咨询的个人和团体共达17起。其中既有提出愿意代为支付约500万韩元全部修理费用的提议,也有与朋友一起筹集善款的学生。另外,还有企业咨询,希望为在现场辛苦工作的消防员捐赠营养剂。


消防署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将通过光州消防本部预算进行赔偿,因此决定不接受捐款”,“将迅速推进赔偿程序。”他还补充说:“部分报道将居民描写成提出过度赔偿要求的样子,但这并不属实。”


另一方面,看到相关新闻的网友们表示:“消防员是为拯救生命而冲进火场,却还要赔一扇门的钱,太不合理了”、“有必要进行制度性改进”、“应当让消防员在无需担心赔偿的情况下专注于救援活动”、“光州市迅速表示将承担责任,这一点做得很好”等反应。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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