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小学生被害案后使用激增…涉嫌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

以大田一所小学发生的小学生被杀事件为契机,家长对“儿童保护应用程序”的关注正急剧上升。这类应用以防止未成年人发生意外为目的而开发,但其主要功能之一“监听周围声音”存在非法窃听及侵犯隐私的可能性,因此有声音呼吁需要进行制度整顿。


大田西区一所小学门前停放的警察刑事机动队车辆。联合新闻提供

大田西区一所小学门前停放的警察刑事机动队车辆。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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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护子女为目的而设计的应用,一般提供实时位置追踪、拨打电话、发出警报提醒、查看手机使用记录、监听周围声音等多种子女保护功能。不仅可以与智能手机联动,也可与智能手表联动,从而实时掌握孩子的情况。被指存在问题的功能正是“监听周围声音”。这是指监护人通过远程操作实时收听周围声音的功能,可能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听取他人对话,从而涉嫌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该法第14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录音或利用电子装置或机械手段窃听未公开的他人之间的对话。若违反此规定,将被处以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及5年以下资格停止的刑罚。


“若为商用服务,法律风险更大”


个人信息及信息安全相关法律专家、法务法人Hwawoo律师 Lee Gwanguk(54岁,司法研修院第28期)表示:“远程收听他人声音的功能,很可能被评价为第三者利用手段窃听通信秘密保护法意义上的未公开对话的行为”,“仅凭监护人的同意并不能替代所有对话对象的权利,因此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尤其如果是商用服务,法律风险更大”。另一名要求匿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律师也指出:“从这是安装在学生手机上的应用这一点来看,可以就对话参与者是否为直接录音者、或者能否将录音主体视为学生本身进行争辩”,但“由于通信秘密保护法第14条也禁止利用电子装置等进行窃听行为,因此违法性被认可的可能性很高”。


最高法院判例同样认定,将录音机偷偷放入子女书包中录下教室内对话的家长行为,属于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最高法院刑事第一庭(主审大法官 Oh Gyeongmi)于去年1月撤销发回原审,对因涉嫌违反《关于儿童虐待犯罪处罚的特别法》等被起诉的小学教师A某判处500万韩元罚金的原审判决(2020都1538)。在该案中,受害儿童的父母因怀疑存在儿童虐待,将录音机偷偷放入子女书包中,录下课堂授课内容。最高法院认为,该录音属于收集“未公开的他人之间的对话”,因此认定其不具备证据能力。法务法人Yulchon律师 Lee Daesik(43岁,律师考试第7届)表示:“若未采取适当措施阻断功能被滥用的可能性,可能构成通信秘密保护法上的帮助犯”,“也有判例认定,为窃听警察对话而出售对讲机的人同样构成帮助犯”。


未获对方同意偷听通话…“儿童保护应用”引发争议 View original image

事件后应用下载量激增逾70倍


大田事件中受害学生的父母表示,他们通过子女保护应用实时掌握了孩子的位置,并利用“监听周围声音”功能听取了案发现场的声音。受害学生的父亲在启动安装于子女手机上的保护应用后,听到了女性奔跑时急促喘息的声音、拉开和关闭抽屉的声音等。这段录音在警方侦查过程中也成为重要线索。随着这一功能被曝光,家长之间对相关应用的关注度急剧上升。根据大数据分析企业Mobile Index的统计,子女保护应用“Find My Kids”的新增安装量在事件发生前一直维持在每天数百件的水平,然而在事件发生次日11日则飙升至1万7874件,激增逾70倍。



记者 Jin Ji-hyun,《法律新闻》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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