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亚汽车遭索赔10亿韩元诉讼
一审仅判赔1.7亿韩元
2018年无故占据起亚汽车华城工厂的工会成员被判向公司赔偿1.4亿韩元的二审判决作出。不过,获认定的金额低于一审。
21日,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38-3部(审判长 Park Seongyun、法官 Jeong Gyeonggeun、法官 Park Sunyoung)在起亚汽车针对前全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起亚汽车非正式员工支会长 Kim Su-eok 等7名工会成员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二审中宣判称:“被告等应连带支付1.4亿韩元。”一审认定的赔偿金额为1亿7293万韩元。
此前,起亚汽车华城工厂厂内协作企业所属的非正式员工为阻止非法替代人力的投入,自2018年8月30日至9月4日在塑料工厂食宿并进行占领斗争。对此,起亚汽车以工会成员的占据行为导致保险杠生产线停工等造成损失为由,于同年9月20日对主导占据行为的7人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10亿余韩元。
前支会长 Kim 等人在审理中主张:“占领斗争属于合法的争议行为,因此不负赔偿责任,而且这是在协作企业员工全面罢工之后进行的,并未造成额外损失。”
但一审合议庭认为:“被告等以威力方式妨碍塑料工厂员工进行保险杠制造作业,该等违法行为导致工厂整体生产线停工”,从而认定其损害赔偿责任。起亚汽车和相关干部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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