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大邱·大田地铁上标注跨区域律所名称
当地律师感到不适与反感

“Centum City(BEXCO·大伦律师事务所)”、“Beomeo(大伦律师事务所)”


所谓“网络律所”甚至买下地铁站名的副站名权进行宣传。对此,律师行业内意见不一,因为这是一种超越以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事务所通常采用的宣传方式的全新构想和尝试。地方法律服务市场上,有人批评这是“进一步挤压小型律所和个人律师生存空间的进攻性营销”,也有人评价这是“规避多种限制的创意广告方式”。还有意见认为,随着宣传和广告形式日益多样化,有必要就相关规范展开讨论。

为帮助理解上述报道而配发的照片。Pixabay供图

为帮助理解上述报道而配发的照片。Pixabay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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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名并记,是指在地铁站原有站名后面以副站名形式一并标注企业或机构名称的方式。被确定为副站名后,站台及出入口、防护门等标识物上都会一并显示,在到站广播时也会被同时念出。借此可将相关企业或机构名称自然地曝光在市民面前,作为提升公司知名度的宣传手段。


大伦律师事务所在地铁站名广告方面最为积极。大伦集中攻下其分所所在区域内人流量较大的地铁站。据确认,在釜山地铁Centum City站、大邱地铁Beomeo站、大田地铁市厅站,均并记了“大伦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名称。以大田地铁市厅站为例,站台及出入口、防护门等标识物上,站名标为“市厅(大伦律师事务所)”。列车到站前的广播也会提示:“本次到站是市厅,大伦律师事务所。”同样,釜山Centum City站和大邱Beomeo站,站内外标识物上也都在原有站名后并记了“大伦”的名称。除大伦外,Star律师事务所也取得了在大邱Banwoldang站并记本所名称的权利。


站名并记权通过招标方式授予。投标与中标价格会根据地铁站知名度、日均输送人数及所在地区等因素而差异巨大。以日均输送人数超过10万人的首尔江南站为例,去年“Haroo Plant牙科”以11.1亿韩元签约,创下历史最高价。地方地铁站的副站名招标公告价则大致在9000万至1.1亿韩元之间。


有观点担忧,网络律所事实上连地铁站名都“买下来”,进一步强化了对地方法律服务市场的掌控力。相反,也有意见认为,随着律师人数增多,市场日趋饱和,广告形式必然会不断多样化,伴随思路转变的新型宣传手段层出不穷。


一名在地方执业的律师表示:“此类广告并未违反法律,也不是被禁止的行为”,但同时指出,“大多数地方律师难以支付如此高昂的广告费用”,凸显资金实力差距。他称:“如果这种广告进一步扩散,业务势必受到冲击。市场被这些(网络)律所的广告所侵蚀,对事务所的运营感到非常担忧。”


一名在首尔瑞草洞执业的律师表示:“随着律师人数不断增加,市场持续饱和,广告形式也似乎更加多样化。与其如此,不如为构建透明、健康的律师市场,对相关广告规定进行更为细致的审查与修订。”


《法律新闻》就站名并记广告一事向大伦律师事务所提出采访请求,试图听取其立场,但大伦方面仅表示“难以作答”,未对公司的立场作出说明。



韩Suhyun 《法律新闻》记者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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