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被判实刑:“短期内造成大量受害者”
另一家子公司1名代表获缓刑

因涉嫌参与非法筹集约4400亿韩元资金并被起诉的Ado International关联公司3名代表,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

“募集资金达4400亿”的类非法集资案:Adointernational 系列公司3名代表一审获刑 View original image

1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5单独合议庭法官 Kim Jiyeong 宣判,对以诈骗罪被起诉的被告人朴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追缴66.7亿韩元。与朴某共谋参与犯罪的另一关联公司代表安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追缴33.2亿韩元;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追缴27.6亿韩元。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以多数受害者为对象,虚假夸大16个事业体的经营现状并进行欺骗,从而骗取资金”,“此类行为破坏了健全的经济秩序,并在短期内制造了大量受害者,必须予以严厉惩罚”,说明了量刑理由。


但对于另一家关联公司代表崔某,法院认为其似乎并未具有明确的故意,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合议庭称:“其承认指控并进行反省,且看上去并非在具有确定故意的情况下推进犯罪”,“参与时间也不长,受害者并不希望对其进行处罚”。


他们被控与Ado International代表李某等人共谋,在8400余次交易中骗取约36亿韩元投资金,并在14万余次交易中参与了约4400亿韩元的非法类似存款吸收行为,因此被移送审判。


所谓“类似存款吸收”,是指在未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许可、完成登记或申报的情况下,承诺保障本金安全,从不特定多数人那里筹集资金的所谓“多层次传销式集资”。一旦证实在无归还可能的情况下收取资金,即可适用诈骗罪名。



另一方面,Ado International代表李某因被控主导类似存款吸收犯罪,于今年7月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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