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10项与“Haneul-i事件”相关法案
完善疾病审议委员会、强化SPO等
“反而可能被隐匿…立法目的须明确”
在大田一所小学发生教师杀害一年级女童 Kim Haneul 事件后,围绕充实疾病教员审议委员会、强化校园专职警官权限等内容,国会密集提出立法议案。专家建议,应慎重推进立法,使之能够事先排查教师的精神健康状况和暴力倾向。
根据14日国会议案信息系统资料显示,自本月10日事件发生以来,已提出共10件相关法案。无论执政党还是在野党,所提法案涵盖《教育公务员法》《学校保健法》《学校暴力预防法》《私立学校法》等多种法律,内容也各不相同。
其中最为普遍的内容,是修改《教育公务员法》,以充实疾病教员审议委员会的运作。国民力量党议员 Park Deokhum、Ko Dongjin,以及共同民主党议员 Park Yonggap、祖国革新党议员 Kang Kyungsook分别提出了相关修法建议。教育厅目前为审议患有精神或身体疾病教师的职务执行可行性,运营疾病教员审议委员会,但一直被指出在一线并未得到有效运用。根据修正案,若有关疾病教员的事项通过民怨、监察或机构负责人请求等方式受理,或者由教育监部门自行察觉,教育监必须立即展开事实调查。此外,由民主党议员 Jeong Eulho 提出的《教育公务员法》修正案规定,对于患有或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的教师,校长可以不受本人意愿约束,向任用权者提出其休职请求。
关于扩大校园专职警官角色和权限的《学校暴力预防法》修正案,也由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Sohee 和议员 Kang 各提出1件,共2件。去年全国每名校园专职警官平均负责的学校数量高达10.7所,修法旨在通过在每所学校强制配置校园专职警官等方式,强化其角色和权限,以预防校内犯罪。
此外,由议员 Park Yonggap 提出的《学校保健法》修正案,规定应与国家基本规划相衔接,制定教职员工健康促进规划;其中还包括一项依据条款:当教师因精神方面问题难以履行职务时,可通过教育活动保护中心获得治疗和支持。由议员 Kang 提出的《初·中等教育法》修正案则规定,当教师因严重身心疾病对学生保护和教育造成妨碍时,校长应当立即向教育监报告。
在政府和国会都投入精力制定所谓“Ha-neul 法”的情况下,专家对立法持谨慎态度。光州教育大学教授 Park Namgi 表示:“对于教师、医生等与无法自我防卫的人群直接打交道的职业,有必要在录用阶段就可以进行精神健康检查的立法。”他同时指出:“但立法目的应当明确,不是为了把有精神疾病的教师一概分离出去,而是当教师在任职期间患病时,能够通过休职或减轻工作量等方式予以照顾。”
成均馆大学教育学系教授 Yang Jungho 称:“疾病教员审议委员会终究是事后措施,反而可能促使教师隐瞒精神疾病。最好的办法,是在成为教师的过程以及此后晋升过程中,设置核查精神和身体问题的机制,从源头上进行预防。”
教师团体则警惕立法焦点过度集中在精神疾病本身。教师工会联盟在立场文件中强调:“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政策焦点不应放在‘患有包括抑郁症在内精神疾病的教师’,而应放在‘在学校成员中,表现出暴力性前兆症状且程度相当严重的对象’。”教师工会建议:“当学校成员在校园日常生活中出现严重暴力性前兆症状时,应允许教育当局将其显现症状转达给医生,并依职权请求检查,由医生基于此并依据专业知识,判断该教师的疾病程度。”
全国教师工会表示:“若不论职务性质,一概以精神疾病为由讨论职权休职等措施,可能会基于对教师精神健康问题的主观判断而滥用职权休职。应当侧重于及早发现问题,并给予治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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