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实施加强安全管理标准案
禁止将充电宝和电子烟放置在行李架上
须装入塑料袋或用胶带封贴后携带
限制携带5个以下100Wh及2个以下160Wh电池

3日下午,在仁川国际机场第一旅客航站楼出境大厅值机柜台附近的屏幕上,显示着托运禁运物品的告示。联合通讯社供图

3日下午,在仁川国际机场第一旅客航站楼出境大厅值机柜台附近的屏幕上,显示着托运禁运物品的告示。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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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月1日起,在国内航空公司客机上禁止将充电宝和电子烟放置在头顶行李架中,且其容量和携带数量也将受到限制。


13日,国土交通部表示,将自3月1日起在本国籍航空公司客机上实施关于锂离子充电宝和电子烟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的标准方案。该标准方案是以去年2月28日在金海国际机场发生的釜山航空客机起火事故为契机制定的。虽然起火原因尚未得到明确查明,但考虑到充电宝等存在的起火风险引发民众不安,政府决定通过制定适用于国内航空公司的统一标准等方式,采取预防性应对措施。


根据此次方针,机舱内将新增安全规定,要求充电宝和电子烟不得放在行李架中,而必须放在乘客目力可及之处或由本人随身携带。同时,禁止在座位上利用USB接口或充电宝为其他充电宝或电子烟充电。若乘客发现充电宝等卡在座椅缝隙、出现过热等异常迹象,应立即向乘务员报告。除充电宝和电子烟外,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内置电池电子设备由于已内置防止电池短路(合线)的装置,不适用此次强化规定。


移动电源及电子烟随身携带登机手续说明。国土交通部提供

移动电源及电子烟随身携带登机手续说明。国土交通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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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国土交通部将强化有关“100瓦时以下的充电宝或电子烟最多可携带5个登机”的既有规定。如携带数量超过5个,须在值机柜台获得航空公司另行批准并粘贴标识贴纸。批准仅在为心脏起搏器等医疗器械充电等具有特殊事由的情况下作出。容量在100至160瓦时之间的充电宝,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最多允许携带2个。容量超过160瓦时的电池则完全禁止携带登机。


与现行方针相同,充电宝等无论容量大小一律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托运,只允许随身携带进机舱。为切实落实“为防止电池短路,充电接口(嵌入式或凸出式)不得与金属接触”的规定,将加强相关措施。将向乘客强化引导,如在登机前发现电池接口裸露,应使用绝缘胶带遮盖,或在条件不允许时将其放入密封袋等进行保管。国土交通部计划在值机柜台和机舱内备放防短路用塑料袋。即便充电宝等已装入塑料袋内,在机舱内仍须放置在座椅收纳空间或由乘客本人随身携带。


国土交通部还表示,如在机场安检通道怀疑行李中装有未经批准的充电宝,或接到航空公司请求,将打开行李进行追加检查。被查获的未经批准电池将移交航空公司进行确认和处置;查获数量将每月通报一次给航空公司,要求其自行整改。



此次标准方案未包含对违反电池等机舱携带规定的乘客进行直接处罚的条款。国土交通部航空安全政策官Yu Gyeongsu表示:“这是在考虑到国民负担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将在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情况,必要时会考虑调整制度。”他还说明称:“如乘客不配合航空公司所提示的机舱安全程序,可能会因违反机舱安保而被移交起诉。”他接着呼吁说:“希望各位乘客严格遵守充电宝和电子烟的携带标准,并积极配合航空公司的指引及安检工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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