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扶安郡和高敞郡海域建设1.4GW海上风电场
产业通商资源部12日表示,依据新再生能源政策审议会的审议和决议,将把“全北西南圈 1吉瓦海上风电项目(扩散园区1)”指定并公告为新再生能源集聚化园区。
通过此次指定,全罗北道计划在扶安郡、高敞郡海域建设总计1.4吉瓦规模的海上风力发电园区。
新再生能源集聚化园区,是指由地方自治团体(实施机构)主导发掘选址,并通过由当地居民、渔民、地方自治团体等参与的官民协商会来确保居民接受度,从而推进新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区域。政府可以向韩国电力公司请求建设共同并网设施,并可在发电园区竣工后,向地方自治团体赋予最高0.1的可再生能源证书权重。
全罗北道通过政府支持项目安装风况测量仪等设备,发掘适合的选址,并将扶安郡、高敞郡居民及渔民代表,以及输电线路途经地区——井邑市的居民代表纳入官民协商会,从而确保居民接受度。今后还计划选定项目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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