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林业厅将运营食用林产品国家共同商标“Forest Food”。通过这一举措,促进林产品消费,进而提高林业从业者收入并带动地方经济活性化。
林业厅11日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食用林产品消费活性化对策”。所谓食用林产品,是指在森林中生产的各类林产品中,可以食用或可加工为食品的植物、菌类及其副产品。
林产品是一种含有丰富营养素以及药理、功能性成分的健康食品。尤其是其碳排放量较少,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使用量不大,与其他食物的生产过程相比,对土壤污染的影响因素更少,具有这一优势。
但林产品与农、畜、水产品不同,人们普遍认为其属于嗜好性食品,因此消费量相对低迷。按地区少量生产并零散流通的方式,也一直成为阻碍林产品消费活性化的一大障碍。
对此,林业厅计划通过开发并运营国家共同商标“Forest Food”,为促进林产品消费助力。一般而言,共同商标是两个以上中小企业经营者为强化生产或销售活动而共同导入、使用的商标,是依据商标法登记的团体标志。
登记为“Forest Food”的林产品,将为提高消费者信赖度,接受残留农药检测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制度)、优良农产品管理制度等农食品领域的认证与管理。
同时,引入林产品名誉监督员制度,打击非法采集和不正当流通,并通过举办消费者联合座谈会和品评会,将消费者的一线意见反映到质量管理中。
“Forest Food”的登记对象为香菇、山野菜、柿子等在内的91种食用林产品。林业厅将今年登记300个产品为“Forest Food”作为目标,继而计划到2030年,使1500个产品在“Forest Food”框架内接受认证与管理。
林产品消费活性化对策还着重于扩大国内林产品的消费基础,并对生产、流通、质量管理全流程进行长期、统合管理。为此,林业厅设定了4大战略、13项推进课题,并将据此推进相关对策。
在促进林产品消费方面,将集中机构力量于面向全民的宣传和销售渠道拓展。林业厅的战略是,通过举办“Forest Food大庆典”、“Forest Food周”等消费促进活动(宣传活动),吸引社会关注,并推动利用林产品开发地方特产、与地方庆典相结合扩大销售。
通过多元化线上线下流通网络,提高消费者可及性,并将制定标注标准,使林产品的功能性、药理性可以用于产品和广告标识。预计这将来在“Forest Food”框架内,对宣传食用林产品、提升产品信赖度发挥积极作用。
还将推进为保障林产品稳定供应而进行的生产者组织化、规模化。为此,林业厅将支持按品类设立自助资金组织,强化生产者间合作,并通过引进智慧林业技术及机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
此外,林业厅表示,将扩大设施栽培补助金支持对象,帮助更加高效地运营生产基础。
在提升林产品产业价值的同时,还将扩大对开拓海外市场的支持。首先,将积极发掘在森林中生产的药用素材,并计划为利用这些素材的制药、保健功能食品产业活性化作出贡献。
同时,将以山养参、花椒藤等在海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质林产品为中心开发商品、开拓销路,谋求加强国产林产品的海外竞争力。
Lim Sangseop林业厅厅长表示:“如果林产品消费增加,森林的经济价值就会提高,可持续的森林保全也将得以实现”,“今后将持续推进支持与政策强化,使国民与林业从业者实现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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