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公职选举法二审开庭
“违反明确性原则 属违宪”
检方称“无恣意解释之虞”

5日,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出席在国会举行的最高委员会议。记者 Kim Hyeonmin

5日,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出席在国会举行的最高委员会议。记者 Kim Hyeon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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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民主党代表Lee Jae-myung在公职选举法违反案二审中就提出“违宪法律审判提请”一事表示,之所以提出申请,是因为“现行选举法条款不明确且过于笼统”。反之,检方则反驳称:“对于具备健全常识和通常法律感情的人来说,很难认为会对(与虚假事实公表罪相关条款)产生任意解释的忧虑,应当驳回Lee代表方面的申请。”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6-2部(审判长Choi Eunjeong)于5日就因涉嫌违反选举法中虚假事实公表罪而被起诉的Lee代表,举行了二审第二次公判。Lee代表方面的辩护人主张:“(在公职选举法第250条第1款所列举的媒介中)能够即兴、持续地传播某些内容的媒介只有广播,其余媒介都是事先准备、具有意图并经过充分确认后进行公表,因此不区分广播与(其他媒介)就显得不明确。”


辩护人还称:“他进行了无数行为,当单独就其中某一行为进行询问时,要求必须符合事实,这并非只处罚确定的故意”,并表示“未能确保在限制表达自由方面所要求的明确性原则”。对此,合议庭表示:“判例并未将该条款中的‘行为’解释为自出生至今日常生活中的一切行为,而是解释为对选举产生影响的当前活动事项,不是这样吗?”


检方则反驳称:“在虚假事实公表罪中,所谓‘行为’并非日常生活中的一切行为,而是限定为与品性、能力等相关、足以影响选民公正判断的事项”,“宪法法院也曾作出决定,认为禁止虚假事实公表的条款并不违反明确性原则。”



当天,合议庭对书证及影像资料进行了调查。在Lee代表申请的证人中,确定对3人进行证人询问,1人暂缓。对于检方申请的已故Kim Moonki(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第一处处长)的弟弟Kim Daeseong的证人申请,法院予以驳回。下一次公判将于本月12日举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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