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税厅5日表示,对去年下半年(7月至12月)转让国内股票、符合课税对象的个人,须在本月28日前办理股票转让所得税的预申报及缴纳。


去年下半年“股票转让税”须在本月底前申报缴纳 View original image

申报对象为转让上市股票的大股东、通过场外交易转让上市股票的小股东以及转让非上市股票的股东。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1%(KOSPI)、2%(KOSDAQ)、4%(KONEX),或市值在50亿韩元以上的,属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


国税厅自5日起,向预申报对象中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以及在由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运营的非上市股票交易市场K-OTC进行交易的股东发送手机通知文。因拒收等原因无法接收手机通知文,或手机通知文发送失败的,将通过邮寄方式(2月11日)进行通知。


从本次预申报起,在Hometax申报页面新设“导入转让明细”功能,纳税人点击导入的明细后,申报时需填写的6个项目将自动生成,提供“预填服务”。同时,提供与中小企业、上市股票、大股东相关的参考资料,纳税人只需选择是否符合条件,即可通过“税率选择助手”自动适用相应税率,从而便捷地选择复杂的转让税率。



国税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提供的参考资料仅为方便纳税人申报之用,申报时请务必再次确认后再进行选择。如果不申报或少申报,将会受到加算税等不利处理,请大家务必认识到‘诚信申报是最好的节税方式’,并诚实履行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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