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院:“事故调查委员会一次调查都没做”

审计院调查结果显示,国土交通部将国土安全管理院的职能转为对民间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在此过程中实施了不充分的监管,导致各类坍塌事故接连发生。


尤其是,国土交通部和地方自治团体在发生设施物坍塌事故时,理应根据《设施物安全法》规定,组建事故调查委员会开展事故调查,但一次也未曾实施,被曝因此错失了预防事故的机会。


审计院4日通过《设施物安全检查·诊断制度运行实态》审计结果报告称:“自2008年根据设施物安全相关法令引入事故调查委员会制度以来,从未通过事故调查委员会开展过一次事故调查”,并表示“在设施物事故调查、紧急安全措施以及对民间企业安全检查和诊断的管理方面,确认了多起运营不当的案例”。


此次审计是为改进不良检查、诊断的根源而实施的。此前,2023年京畿道城南市亭子桥坍塌事故等由民间企业负责检查、诊断的设施物发生坍塌并造成死亡事故,此类事故不断重演。


据审计院介绍,国土交通部自2008年在设施物安全相关法令中引入事故调查委员会制度后,又通过内部运营规定,将施行令中规定的调查对象事故范围缩小。由此,拥有调查和公布权的事故调查委员会一次也未开展事故调查,导致难以对粗劣施工企业及检查、诊断企业采取法律和行政上的后续措施。


审计院指出:“国土交通部在接到地方自治团体关于城南市亭子桥和首尔永登浦区道林陆桥坍塌事故的通报后,却指示由不具备法定调查和公布权的国土安全管理院自行调查”,“管理院本应利用事故调查结果资料等改进安全检查、诊断标准,但却未据此分析和修订相关标准的修订需求,从而丧失了预防类似事故的机会”。


此外,国土交通部即便接到国务调整室等部门的建议,要求将由民间难以诊断的保安设施或危险设施指定为由管理院直接诊断的专门设施物,并将其余设施向民间市场开放,仍被查出未予遵从。


因此,包括政府世宗办公大楼在内的143处保安设施、光阳港落浦码头等6处存在重大缺陷的设施未被指定为专门设施物,反而将盆唐隧道等3处本可由民间企业诊断的设施指定为专门设施物。


尤其是,国土交通部在8个地方自治团体管辖、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人员疏散的E级公寓住宅11处中,仍有342人居住,却在《设施物安全法》规定的禁止使用、居民疏散等紧急安全措施方面未采取任何行动,被曝出放任不管。


此外,由于管理院和地方自治团体管理疏漏,2023年发生的设施物重大缺陷中,有占比21.3%的95起未在设施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导致管理主体未实施紧急安全措施和维护保养。审计还发现,大量设施物未在设施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68处),或登记错误(291处)。



审计院表示:“国土交通部未能妥善管理可在招标过程中核实对检查、诊断服务曾被评为不良的企业的电子系统,导致部分企业通过提交虚假资料中标”,“还应强化对不良检查、诊断企业的事后管理”。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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