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1年2个月徒刑…法官称“情节恶劣”
一名二十多岁男子以帮助筹钱为由将前来求助的男子赤身裸体关在汽车旅馆房间内,并强迫其进行按摩等虐待行为,被判处实刑。
3日,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6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Park Jongung 法官)表示,以加重监禁罪和违反医疗法罪被起诉的A某(26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A某于2023年1月向前来表示想要贷款的B某(20岁)介绍所谓通过伪造文书在金融机构贷款的“作业贷款”,但在B某察觉异常并予以拒绝后,多次殴打其脸部,因此被起诉。A某还被指控威胁称:“如果向警方报案或逃跑,就找到你家人并杀掉他们。”
为担心B某从汽车旅馆逃跑并向警方报案,A某还脱去其衣服,将其赤身裸体关在客房内。A某同时被指控对B某实施强迫按摩等虐待行为。
B某在汽车旅馆滞留20余天后,赤身裸体从二楼窗户跳下逃脱。
此外,A某还被指控于2024年2月在仁川一所医院内,对试图拔除注射针头的护士进行辱骂。
合议庭指出:“从被告人的犯罪内容和手段来看,罪质恶劣”,并称“即便此前因与本案类似的加重监禁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仍再次犯罪。”
合议庭接着说明量刑理由称:“虽然尚未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但综合考虑其承认错误以及健康状况不佳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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