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学术性、客观性的叙述”
日本军慰安妇受害者在针对《帝国的慰安妇》作者、世宗大学名誉教授 Park Yuha(68岁)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二审中败诉。2013年出版的《帝国的慰安妇》一书中,将慰安妇受害者表述为“从事卖淫”,并叙述称“强制带走慰安妇的并非日本军队”,曾引发名誉毁损争议,但合议庭表示,难以认为构成对人格权的侵害。
韩联社22日报道称:“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12-1部(审判长 Jang Seokjo、Bae Gwangguk、Park Hyeongjun)在已故 Lee Okseon 老人等9名慰安妇受害者针对 Park 教授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二审中,推翻一审判决,改判原告败诉。”此前一审曾判决被告向每名原告赔偿1000万韩元,共计9000万韩元。
据报道,合议庭表示:“本案相关记述属于学术性、客观性的叙述”,“即便受到了情绪上的影响,但与保障学术自由这一宪法价值相比,难以认为构成对人格权的侵害。”合议庭还指出:“从全书整体脉络来看,难以认为被告主张原告是自愿成为慰安妇,或者是日本军队的协助者,从而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权。”
Park 教授于2013年8月出版了《帝国的慰安妇》。Lee Okseon 老人等9人主张,该书中有34处将慰安妇老人表述为“精神上的安慰者”“帮助军人执行战争的爱国少女”“自愿的妓女”等措辞,认为构成名誉毁损,于2014年7月对 Park 教授提起诉讼,要求每人赔偿3000万韩元。
一审判决于两年后的2016年作出。但在此之外,由于 Park 教授因涉嫌名誉毁损被提起公诉并进入刑事审判程序,民事审判一度中止。大法院于2023年10月就 Park 教授作出无罪方向的判决,去年4月无罪最终确定。
当时大法院表示:“在将基于学术研究的意见表达,在名誉毁损罪中评价为事实陈述时,有必要保持慎重”,“除非存在违反基本研究伦理,或者严重偏离该领域通常所容许的范围,难以视为学术过程的行为结果,或以与论旨、脉络无关的表述侵害他人权利等特殊情况,原则上应视为为学术研究所进行的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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