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选举法” Cheonan市长 Park Sangdon,发回重审仍被判当选无效(综合)
法官:“利用公务员从事竞选活动应判监禁”
市长 Park:“将慎重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国民力量所属的天安市长Park Sangdon在发回重审中被判处当选无效刑。
大田高等法院第1刑事部(审判长法官Park Jinhwan)17日在针对Park市长公职选举法违犯嫌疑的发回重审中,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合议庭表示:“根据法律理论,已经由大法院(最高法院)确定的部分,即使提出新的主张也无法重新判断”,“对于利用公务员从事竞选活动的嫌疑,只能判处徒刑刑罚。”
此前,大法院就虚假事实公表嫌疑作出了无罪判断。
Park市长在宣判后表示:“慎重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Park市长因在2022年第8届全国同时地方选举中,被控利用公务员身份进行竞选活动,以及在竞选宣传物等载明市失业率和就业率时遗漏人口基准,被移送审判。
一审法院对Park市长宣告无罪,但二审法院认为Park市长疏于履行确认义务,存在间接故意,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大法院考虑到Park市长并未认知到人口基准被遗漏这一事实本身等情节,以部分无罪为趣旨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大田高等法院。
另一方面,若民选公务员因该嫌疑被最终判处罚金100万韩元以上的刑罚,将丧失其职务。
若Park市长不上诉,或大法院在下月28日前作出确定判决,则将于今年4月2日举行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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