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广州市(市长 Bang Sehwan)16日表示,已变更并公布放宽污水处理区外项目限制的地区开发负荷量分配计划。

广州市厅全景。京畿广州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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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变更方案是根据第二阶段汉江水系水质污染总量管理实施计划,对每年开展的2023年履行情况评估结果进行反映,在各单元流域均遵守分配负荷量的前提下,调整了地区开发负荷量分配标准。


核心内容是,将原本仅允许使用单元流域剩余量25%的污水处理区外地区项目分配比例,扩大至40%。适用对象为开发需求较低或剩余量充足的单元流域,即Gyeongan B1、Hangang F6、Hangang F7、Hangang F8流域。


广州市自2021年至2030年实施第二阶段水质污染总量制度,管理目标水质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此次措施,计划在满足市内开发需求的同时,推动兼顾环境保护的均衡发展。


市长 Bang Sehwan 表示:“此次变更大幅改善了地区开发条件,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将持续到2030年为止,严格推进环境管理以确保实现目标水质的决心”,“今后也将毫不吝惜在污水处理区以外地区提供政策支持,确保实现可持续发展”。



详细内容可通过广州市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公告进行确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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