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共感连带:“昌原流浪动物综合保护所因空间不足实施过度安乐死”
昌原市:“在动物福利前提下依法办理,并推动领养活跃化”
动物共感连带就庆尚南道昌原市在庆南昌原市流浪动物综合保护所对部分个体实施安乐死等人道处置一事,批评称这是不人道的决定。
该连带组织14日在昌原市政府新闻中心召开记者会,表示:“现行的综合保护中心是将原先分散在昌原、马山、镇海三处的流浪动物保护所整合而成,但该中心在安全收容全部流浪犬方面存在空间上的限制。”
他们指出:“志愿者自去年年初至10月,一直就因保护所整合导致空间不足,可能引发过度安乐死问题提出忧虑,但昌原市方面每次都表示不会因空间不足而进行人为安乐死。”
“然而综合中心在去年12月一个月内就无差别地实施了89只动物的安乐死”,并补充称,“对此类不人道的行政处理和漠视生命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
该连带组织主张:“在无视市民社会持续提出的收容及保护能力问题的情况下强行推进保护所整合,正严重威胁动物福利和生存权。”
同时敦促当局,确保能够收容原先三处保护所中约700只流浪犬的充足空间,并建立安全的保护设施。
此前,昌原市将原本分散在昌原、马山、镇海三地的动物保护中心合并,成立了昌原市综合动物保护中心,并于去年10月开馆。
总投资额为40亿韩元的综合保护中心,占地总面积1442平方米,配备了保护室、隔离室、领养咨询室、诊疗室等设施。
目前,原马山和昌原地区保护所的流浪动物已入住该中心,镇海地区保护所的流浪动物也被认为即将入驻。
市政府表示,原本预计可以在一个地方收容原先三处的全部流浪动物,但在中心建成后,从营造适宜饲养环境等动物福利角度出发,判断需要减少个体数量。
市政府解释称,对因疾病和伤害而不可能恢复健康或需要持续治疗的个体、具有难以矫正的攻击性或行为障碍的个体,以及在综合考虑中心收容能力和被领养可能性后难以长期保护管理的个体,只能进行人道处置(安乐死),这是不可避免的。
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人道处置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按照《动物保护法》第46条及动物保护中心运营指引的规定实施”,“其他地方自治团体也在保护期限超过1至2个月后,无需另行公告公示就实施人道处置。”
他接着说:“昌原的平均保护期限为612日,高于全国动物保护中心平均保护期限27.8日,人道处置比例也为10.1%,低于全国平均18.0%”,“目前尚无扩建综合中心的计划,但将积极推进减少入所个体、扩大领养等方案,以最大限度减少安乐死。”
他表示,将把领养时间扩大为全年无休、每日2小时,并通过与移动端流浪犬领养平台Paw In Hand签署协议,激活线上领养申请。
这名市政府相关人士称:“昌原市将遵守法律程序,积极推进减少入所个体和活跃领养工作,尽最大努力提升动物福利,使被保护动物能够在更加安全、更好的环境中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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