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院查处汽车故意事故广告帖等
金融监督院14日表示,自去年8月《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修正案实施以来,已查获约400名实施保险诈骗行为的人员,并将其移送侦查机关。
自去年8月14日《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修正案实施后,金融监督院运营了集中宣传期,积极宣传“仅凭介绍保险诈骗行为也将受到处罚”的事实,并对主要10余家互联网网站上的相关广告帖文等进行集中监测。
金融监督院针对某网络社区高额兼职板块上刊登的“故意制造汽车事故”广告帖文,开展了两次专项调查,将19名嫌疑人移送侦查机关。为确认介绍行为等情况,金监院向Naver、Kakao等公司索取资料,掌握嫌疑人身份信息后,通过相关资料分析和调查,确认了24起故意制造汽车事故的嫌疑案件。主要财产保险公司也通过自行调查保险诈骗介绍行为等,确认了约380名嫌疑人,并向各管辖警察署请求立案侦查。
金融监督院通过在有关机构之间建立有机资料共享等协作体系,也在开展新的专题保险诈骗调查。金融监督院近日接到举报称,中古车经销商与性能检测业者等相互勾结,骗取中古车性能责任保险金。对此,金融监督院已向国土交通部索取中古车保险诈骗调查所需的车辆登记簿等资料,正在进行分析。一旦查实涉嫌内容,将迅速移送侦查机关。
通过伪造、变造癌症诊断书等骗取相关保险金的疑似保险诈骗案例也呈增加趋势。金融监督院正向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索取并接收筛选出的嫌疑人的医疗费用给付明细等资料,进行分析。一旦查实涉嫌内容,将移送侦查机关,并积极配合侦查。
金融监督院表示,随着《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修正案实施,将汽车保险诈骗受害事实告知义务法律化后,对以往惯例进行的告知期限和方式、退费程序等予以标准化,从而强化对消费者的损害救济。去年8月至10月,金融监督院面向因汽车保险诈骗而被加收保费却尚未领取退费的投保人等,按保险公司分别进行退费通知。在此期间,向877人(2387件)退还了2.3亿韩元。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诈骗是破坏保险制度根基、导致善良投保人保费上涨的典型民生侵害类金融犯罪”,并称“对于日益智能化、组织化的新型保险诈骗手法,将与相关机构紧密协作,迅速而严格地予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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