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为罚金或缓刑
惯犯也多在1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期有人冒充日本律师,连续向政界和国内主要机构发出预告实施恐袭的威胁举报,警方已着手立案调查。有观点指出,有必要强化对习惯性恐怖威胁行为的处罚。
7日,《亚洲经济》对以恐怖威胁等罪名被起诉的10份判决书进行分析后发现,被判处实刑的被告人仅有3人。即便是被判实刑的被告人,也都是有类似前科的惯犯,而且判决全部在1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他们一般适用恐吓罪或以欺骗方式妨害公务执行罪等罪名。现行法律规定,恐吓罪最高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役或科料。为妨碍公务员执行职务而散布虚假事实的犯罪——以欺骗方式妨害公务执行罪,则最高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但现实中,大多数案件仅被判处罚金或缓刑,对恐吓犯罪的处罚力度十分有限。A某于2020年12月20日谎称在首尔水西警察署安装了爆炸物进行虚假报警,导致数十名警察控制并搜查办公大楼,但法院以A某已供认犯罪等为由,仅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B某则在2016年2月14日至同年3月16日期间,以安装爆炸物为内容,向112报警中心进行了多达86次虚假报警,但法院考虑其精神状态减弱,仅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问题在于,大量警察被投入到爆炸物搜寻行动中,从而妨碍了其开展犯罪预防或侦查等正常职务。就在本月2日和3日,首尔永登浦区国民力量中央党部和国民力量院内代表Kwon Seongdong的地方事务所也接到“将安装爆炸物”的报警,警方随即展开搜查,但未发现危险物质等异常情况后撤离。
专家强调,虚假举报恐怖威胁会演变为对国民安全的威胁,必须穷尽手段追踪犯罪人,并予以强有力的法律应对。Dongguk大学警察司法大学教授Gwak Daegyeong表示:“应通过立法强化处罚条款,或由大法院量刑委员会提高量刑标准,通过判决结果来改变社会认知”,“即便需要较长时间,也要慎重推进,以预防类似犯罪发生。”
Soonchunhyang大学警察行政学系教授Kim Youngsik也主张:“应就恐怖威胁受害者的损失严格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并大规模对外公布此类行为并非儿戏,而是造成巨大行政力量浪费和国家损失的事实。”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