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作出判断称,在游戏聊天频道中,面向不特定多数人,对梨泰院惨案遇难者进行性羞辱和侮辱的发言,可能构成淫秽物传播。
据法律界5日消息,大法院第二小法庭(主审法官 Oh Kyungmi)近日撤销了此前宣判被告人A某无罪的二审判决,将其因违反《信息通信网法》淫秽物传播嫌疑被起诉一案发回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重审。
A某被控于梨泰院惨案发生后不久的2022年10月30日,在网络游戏聊天房中,针对梨泰院惨案中的女性遇难者发表“想与其发生性行为”等带有性羞辱和侮辱性的言论,因此被提起公诉。
一、二审法院认为,A某的消息难以认定为淫秽文言,判决其无罪。合议庭称:“难以认为该发言以露骨方式对男女的性部位或性行为进行了赤裸裸的表达或描写”,“难以认定相关消息属于《信息通信网法》上的淫秽文言。”
但大法院认为,该消息属于面向不特定多数人展示淫秽文言。大法院指出:“将本应成为追悼与哀悼对象的死者遗体贬低为仅仅是性快感的对象和手段,以此来表达非法、反社会的性行为,其程度已不仅仅是给人低俗或淫乱的感觉,而是可以评价为严重损害、歪曲了作为人格体之人的尊严和价值。”据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并明确系有罪方向的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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