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方对签发逮捕令深表遗憾
“将堂堂正正依法配合合法调查”

对于法院向涉嫌内乱首要分子等罪名的总统尹锡悦签发逮捕令一事,尹总统一方强烈反弹,称“非法的逮捕令申请本身就是非法无效”。尹总统方面表示,将就已签发的逮捕令向宪法法院提出权限争议审判申请,并同时申请停止效力的临时处置。


31日,在首尔瑞草区首尔高等检察厅前,总统尹锡悦方面的律师 Yoon Gapgeun 就针对尹总统申请签发逮捕令一事发表立场。记者 Kang Jinhyeong 提供

31日,在首尔瑞草区首尔高等检察厅前,总统尹锡悦方面的律师 Yoon Gapgeun 就针对尹总统申请签发逮捕令一事发表立场。记者 Kang Jinhyeong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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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代理尹总统的律师 Yoon Gapgeun 当天在首尔高等检察厅前举行记者座谈会,表示“令人震惊的是,由无权机关申请的逮捕令竟然被签发”,并称“此前高级公职者犯罪侦查处(公诉处)的管辖法院一直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但此次却破例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申请逮捕令,令人遗憾”。


他接着表示:“非法的逮捕令申请竟然被签发,这是否符合法治主义,我们的立场是,非法的逮捕令申请无效。”


尹律师还称:“公诉处仿佛在进行某种军事行动似的,在夜里12点申请逮捕令”,“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从程序来看,这无疑是张非法无效的逮捕令。”意在指出公诉处在申请逮捕令的过程中存在问题。


对于“是否计划就逮捕令签发采取法律应对”的提问,他表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并不存在逮捕令抗告制度,因此没有另外的不服途径”,“逮捕令抗告制度有必要尽快引入。”


针对有意见认为此举是“有意针对特定侦查机关”,他回应称:“会按照法律规定行事”,“由警方进行调查,再由检方申请逮捕令才是正常的系统。”他同时指出:“有怀疑认为,这是为了回避这一程序,而试图通过公诉处检察官来绕道进行。联合侦查本部并非法定机构。”


不过,尹律师表示:“尹总统没有任何需要回避调查的理由,没有回避或拖延的意图”,“无论是哪一个侦查机关,只要是依法进行的正当程序,他都会堂堂正正依法配合。”


尹律师还主张,尹总统反而因为身为掌权者而遭受不利。他强调说:“在一般刑事案件中,侦查机关在传唤嫌疑人时,理应协调日程,但公诉处在日程问题上却一次协调都没有进行”,“这不是权力者享受特权,反而是遭受不利的情况。”


他表示:“关于戒严问题,尹总统将在适当时机表明意见”,“一旦宪法法院开庭辩论,他也将有机会亲自出庭陈述。不止一次,出庭两次也有这个打算。”



此前,由于尹总统对公诉处三次以内乱首要分子、滥用职权妨害权利行使嫌疑人身份要求其出席的传唤均未予回应,公诉处于前一天零时申请了逮捕令。当日上午,首尔西部地方法院负责逮捕令的首席法官 Lee Soonhyeong 对公诉处为尹总统申请的逮捕令予以签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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