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29日表示,为了保护因“全租诈骗”受害而饱受痛苦的承租人,已向国土交通部建议修改相关法律,使在未经所有者(房东)同意的情况下,也能对全租诈骗受害住房实施紧急修缮及公共委托管理。


去年9月,《全租诈骗受害者法》修订,赋予地方自治团体首长对全租诈骗受害住房实施管理和处置的权限,但由于缺乏可以限制该住房所有人财产权的法律依据,地方自治团体首长若要对受害住房进行修缮等支援,仍需取得房东同意。由于所有人被羁押、下落不明、联系中断等原因,现实中很难取得所有人的同意。


实际上,京畿道自去年11月起推进“全租诈骗受害住房紧急管理支援项目”,但在获取所有人同意书方面遇到困难。


以水原市一处住房为例,由于火灾探测器及消防设施故障,需要进行紧急修缮,但该住房所有人处于被羁押状态,难以取得其同意书。为解决这一问题,京畿道全租受害支援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不到看守所当面会见所有人,经反复劝说后才最终拿到同意书。


为克服这一制度性局限,京畿道建议修改法律,在全租诈骗受害住房的所有人被羁押、下落不明、联系中断等情况下,无需所有人同意即可对受害住房进行紧急修缮等快速管理支援。


京畿道建议政府:无须全租受害房屋所有者同意也可进行紧急修缮等措施 View original image

若相关修正案获得通过,有望减少因全租诈骗受害住房管理问题而产生的二次损害,并有助于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京畿道都市住宅室长 Lee Gyesam 表示:“如果在现行制度内遇到难以突破的局限,就应当亲自奔走优先解决问题,而对需要在制度上加以改善的事项进行整理后向中央部门建言,这正是地方自治团体的职责。”他如此说明此次制度改善建议的宗旨。



另一方面,京畿道不仅在全租受害支援方面,在预防方面也作出了引领性努力。为防止全租受害,仅在今年一年内就通过4次讨论会,讨论了包括《住宅租赁保护法》在内的相关制度改进必要性;在向有关部门建言的10项制度改善方案中,包括“承租权登记义务化”在内的6项已被提出立法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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