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丈夫得知妻子向与其存在同性婚外情关系的女性提供金钱和财物后,为了追回这些财物非法禁锢并威胁该女性,最终被判实刑。


光州地方法院。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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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联社当日报道,23日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11部(审判长 Ko Sangyoung)以涉嫌特殊抢劫等罪名,对被起诉的A某(50岁)判处有期徒刑4年。合议庭同时对共犯B某(42岁)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


A某等人因在2022年4月将40多岁的被害人C某关押在车内,并持凶器威胁,夺走其4000多万韩元及汽车登记证等物,被移送审判。C某是A某妻子的同性恋人,经查,A某得知妻子在与C某维持不正当关系的同时还向其提供金钱和财物,遂企图将其追回。


当时A某与B某一同找到C某,称“都因为你,我们家庭完全破裂了”,将其关在车内,并威胁其写下借条。当C某对书写借条有所犹豫时,他们还以“那边你看到的那个人是黑社会成员”进行恐吓。此外,A某还指示B某砸毁C某的车辆。


A某以“要把同性婚外情事实告诉父母”为要挟,收取了4000万韩元的转账,之后又迟来发现妻子另外向C某赠送了金戒指和现金,因而再次索要并取得追加金品。



在法庭上,A某等人否认嫌疑,但其在作案前预先写好的犯罪计划书等证据被揭露,法院最终认定其有罪并作出判决。合议庭在宣判实刑时就量刑理由表示:“被害人拒绝领取供托金,一直诉称遭受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并恳请从重处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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