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多岁男子在社交媒体上购买他人身份证,用于开具向精神性药品处方并骗取医保待遇,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法曹界21日消息,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第6单独合议庭法官 Seo Dongwon 以诈骗和违反国民健康保险法等罪名,判处被起诉的A某(31岁)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
A某被指控利用他人身份证,在首尔江东区和河南市的医院接受诊疗,并在共计114次中获取向精神性药品处方。
两家医院在不知身份证被盗用的情况下,向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申请了健康保险医疗给付。经确认,A某不当领取医保给付共计330余万韩元。
合议庭表示,“(被告所犯)各起案件的犯罪次数较多”,但同时指出,“被告承认犯罪,且看上去健康状况不佳”,并以此说明量刑理由。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