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相与和解而设的过去史整理委员会(真相和解委员会)19日就“违反国家保安法非法拘禁”等人权侵害事件作出查明真相的决定。


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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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和解委员会当日在第93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已将“违反国家保安法等人权侵害事件”认定为重大人权侵害,并决定予以真相查明。该事件是指,1968年时任某报社记者的真相查明对象、已故裴某,与卷入统一革命党事件的同一报社论说委员会面,被以共谋组建反国家团体等嫌疑抓捕,随后以违反国家保安法罪名受到处罚的案件。


真相和解委员会扣押并调查了该案的判决书、侦查及公判记录等资料。结果显示,裴某于1968年10月8日被中央情报部调查官逮捕,在拘捕令签发之前被非法拘禁了四天并接受讯问。同时还确认,调查官在调查过程中实施殴打和拷问等虐待行为,强迫其作出虚假供述。



真相和解委员会建议国家就侦查过程中发生的非法拘禁和虐待行为道歉并采取措施实现和解,并为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损害救济和名誉恢复,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推进再审等程序。除此之外,委员会还就被强掳北送后返乡渔民涉嫌违反反共法等人权侵害事件、以及与沙北事件相关的人权侵害事件等开展了真相查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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