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共同预防非法高利贷与巨额电信诈骗损失
强调通过强化“反洗钱–民生侵害犯罪”联动应对提升实效
金融监督院召集银行业消费者保护负责人(首席消费者保护官,Chief Consumer Officer)检查在年末年初期间可能趋于松懈的金融业民生侵害犯罪应对体系,并对打击非法民间金融、电话诈骗以及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等相关应对机制进行了点检。
18日,金融监督院表示,在负责民生金融的副院长助理主持下,召开了与银行联合会及19家银行首席消费者保护官的座谈会,检查民生侵害犯罪应对体系。金融监督院要求银行业在防范非法民间金融受害、阻止电话诈骗巨额损失、强化反洗钱与民生侵害犯罪应对之间的联动方面予以配合。
金融监督院首先指出,为了根除以高利率、非法催收等方式掠夺低收入群体财产、破坏其日常生活的非法民间金融,政府正以“非法民间金融跨部门肃清工作组(Task Force)”为中心全力应对,因此也要求银行业通过线上与线下渠道积极宣传非法民间金融受害预防及受害者支援制度等内容。
副院长助理 Kim Seonguk强调:“银行业应根据普惠金融优秀放贷业者制度,积极向相关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弱势群体暴露于非法民间金融的情况。”
金融监督院还要求加强阻断电话诈骗巨额受害的应对。近期频繁出现电话诈骗受害者被同时冒充金融公司、金融监督院、警方等的诈骗团伙所欺骗,提取现金、支票后交给取款人的受害案例。
Kim副院长助理表示:“营业网点在办理大额现金、支票提取业务时,应当仔细观察客户的行为与心理,积极进行问询,一旦怀疑是电话诈骗,应迅速向警方报警等,有必要强化应对。”他同时表示:“为能事先阻断金钱被骗取,希望积极宣传信贷交易安心拦截服务。”
他还补充提出,要强化反洗钱与民生侵害犯罪应对之间的关联性,以提高实效性。金融监督院在近期检查中确认,银行业在反洗钱工作中,对诈骗利用账户等金融犯罪信息在客户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运用较为消极。今年在银行业实施的非面对面金融事故自律赔偿制度,将从明年起扩大实施至第二金融圈。
Kim副院长助理强调:“有必要通过反洗钱部门与消费者保护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将相关信息用于客户风险评估及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他表示:“为防止银行账户被用于犯罪,应强化对与毒品、赌博及金融犯罪相关的可疑交易的监测,并有必要积极向金融情报分析院报告。”
另一方面,他还要求在当前政局不稳背景下强化风险管理,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Kim副院长助理表示:“在戒严发布与解除、弹劾表决等混乱局势之机,可能会在销售一线出现金融产品不当销售和金融事故频发的隐忧”,并称:“请开展全公司范围的风险管理,防止发生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或损害金融业信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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