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7000万韩元以下劳动者可获最高300万韩元

从次年7月1日起,使用健身房(体能锻炼场)和游泳馆设施时,费用的30%可以享受所得税抵扣。


明年7月起健身房、游泳馆等场所消费可享30%所得税抵扣 View original image

15日,文化体育观光部表示:“此前适用于图书、演出、博物馆、美术馆、报纸、电影领域的文化消费所得税抵扣,将从明年7月起扩大适用于健身房和游泳馆”,并介绍了本月10日在国会全体会议通过的《税收特例限制法》修正案的相关内容。


全年工资收入在7000万韩元以下的工资所得者,可在300万韩元限额内,享受设施使用费30%的抵扣。但一对一定制训练(私人教练PT)等课程费用将被排除在抵扣对象之外。


适用设施为依据《体育设施法》向全国地方自治团体申报的约1.3万家健身房和游泳馆中,申请参加该制度的业者。文化体育观光部将与作为文化消费所得税抵扣运营机构的韩国文化情报院合作,通过面向业界的说明会、意见征集及宣传等方式,力争吸引尽可能多的业者参与文化消费所得税抵扣,使更多国民受益。


关于申请参加制度的具体方法,今后将通过文化消费所得税抵扣官方网站进行告知。相关部门将受理至次年6月为止的事前申请,此后则常态化受理申请。


文化体育观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体育设施被纳入文化消费所得税抵扣对象,国民体育活动将有所增加”,“不仅有望增进国民健康,也期待带动相关设施、用品、服装等行业的增长。”他还补充称:“明年也将强化政策支持,让更多国民能够享受运动。”



这一举措源于此前3月以“靠青年的力量腾飞的大韩民国”为主题召开的第17次民生座谈会上,青年们为减轻运动带来的经济负担,提出推进“生活体育设施所得税抵扣”的建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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