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7年8个月…追缴约16亿韩元

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诈骗数百名投资者、骗取超过20亿韩元的团伙被判处中刑。

以“高收益理财产品”为诱饵招募数百名投资者…团伙卷走20亿 View original image

14日,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3单独合议部部长法官 Kim Bora 表示,以诈骗及违反《有关类似存款行为规制的法律》嫌疑被起诉的A某(58岁),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8个月,并追缴16亿3396万韩元。同案被以相同罪名起诉的B某(53岁)和C某(55岁)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2年2个月。


A某与B某、C某于2021年11月在京畿道南杨州设立股份公司D,以“高收益投资产品”为诱饵,有组织、分阶段地招揽投资者,直至2022年8月,被指从172名受害者处骗取投资金共计16亿3394万韩元,因此被起诉。


经查明,他们通过D公司宣传的购物商城业务及投资说明会等,对投资者谎称:“如果购买E币挖矿机,由D公司受托运营、提高收益后向您支付报酬。”另外,他们还采用以先前投资者领取的收益及投资本金,用后进入的新投资金来支付的“拆东墙补西墙”方式,借此在受害者之间制造信任。


Kim法官在量刑理由中表示:“即便这并非能够保证高收益的稳定性业务,被告人仍营造出似乎会成功的外观,诱惑投资者”,“被告人于相当长时间内,以不特定多数受害者为对象,谎称只要投资就会支付高额收益金,从而骗取巨额资金,犯罪性质恶劣。”



他接着指出:“虽然受害者也存在为了在短期内获取高收益而进行过度投资的一面,但被告人利用了普通民众对高收益投资产品的期待”,“由此导致受害者遭受严重损失,迄今仍未得到弥补,受害者正承受着极其严重的经济和精神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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