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 Donghwa议长在京畿北部市郡议长协商会上提案
“为公益作出特殊牺牲者应获特殊且正当的补偿”
10日,九里市议会(议长 Shin Donghwa)在九里市议会多功能会议室举行的京畿北部市·郡议长协商会上,一致通过了提交的《敦促扩大公共开发事业相关土地等补偿的转让所得税减免的建议案》。
该建议案指出,国家在实施公共开发项目时,强制征收个人土地等,却过度征收转让所得税。为紧急改善这一情况,呼吁通过修改《税收特例限制法》,扩大转让所得税减免范围。
Shin Donghwa 议长通过建议案表示,目前在推进公共开发项目的强制征收时,规定现金补偿仅减免10%,债券补偿仅减免15%至40%,并且减免额度也被限定为每年1亿韩元、5年内最多2亿韩元,因此在现实中引发了被强制以低价补偿夺走土地的地主们的强烈不满。
Shin 议长指出,实际上,大部分公共开发项目的目标用地被划为开发限制区,不仅个人财产权受到严重限制,而且由于数十年来被作为农地使用,取得价格被核定得极低,导致现实中补偿金额的90%以上被计算为转让差益,这一令人惋惜的情况客观存在。
他据此主张,考虑到因原有居民的反对而导致公共开发项目推进困难的情况,为实现宪法规定的“正当补偿”,亟须进行制度改进。
他特别强调,九里市的土坪2公共住宅区,除去在2006年被并入居住区的部分地区外,约92%被划为原有开发限制区,该地区在半个世纪里土地交易和利用等受到极大限制,因此几乎相当于全部土地补偿款的金额都被计算为转让差益,过去长期受到财产权行使限制的岁月反而成为现在的绊脚石,这一矛盾正在发生。
最后,Shin 议长表示:“为公益作出的特殊牺牲,必须给予特殊且正当的补偿”,并称“期待尽快完成制度改进,避免更多公共开发地区居民因过重的转让所得税而饱受痛苦”。
另一方面,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第23条第3款的规定,在因公共需要而征收财产权的情况下,应当给予“正当补偿”,以免产生由此带来的不利益。据确认,直到1989年之前,依据《税收减免规制法》,用于公共事业的土地等的转让所得税曾被全额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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