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对自行车和电动滑板车酒后驾驶的处分规定

今后,公务员即便仅有一次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实施与毒品有关的犯罪,也将被予以免职或解聘。


行政安全部10日表示,将于11日施行包含上述内容的《地方公务员惩戒规则》。


首先,在惩戒基准中新增了毒品类相关违纪类型。若存在故意,或虽非故意但违纪程度严重且构成重大过失,将处以免职或解聘。违纪程度较轻且属一般过失的,将处以停职至减薪的处分。


“就因为好奇试一次?”吸毒哪怕一次也将被开除公职 View original image

行政安全部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近期非法毒品市场扩散、毒品犯罪者激增,导致国民不安感加剧,此次措施旨在提高公务员社会对毒品犯罪的警觉性。”


与自行车及个人移动装置酒后驾驶相关的惩戒基准也已制定。此前,即便是自行车酒驾,也适用与汽车相同的基准,基层一直有声音要求将其区分对待。


今后,公务员因自行车酒驾被查获或造成交通事故时,将适用比汽车酒驾惩戒标准低一档的基准。首次实施自行车酒驾的,将处以减薪至警告;如在事故中造成有人身伤害后逃逸,则最高可被处以免职至降级。


此外,对于新录用及工龄较短的公务员,因业务不熟练导致过失而被要求惩戒的情形,也对基准进行了改善,以便将其工作经历纳入考量。其宗旨是减轻新入职公务员的过失责任,帮助其更好适应公务工作。



行政安全部次官辅佐官 Kim Minjae 表示:“对引发社会争议的犯罪将严格惩戒,而对新入职公务员的过度惩戒则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了调整。今后也将继续合理完善相关制度,使地方公务员赢得居民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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