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全斗焕的庆南陜川一解公园
2007年由“生命之林”更名
“不能再让人纪念重大罪犯”

以前总统全斗焕的号为名的庆尚南道陜川“日海公园”应予废止,并禁止与之相关的纪念物建设的法律应当制定——这一国民同意请愿已获得超过5.9万人的同意。根据9日国会国民同意请愿官网消息,该议案于前一天下午获得5万名以上同意,预计将被提交至国会主管常设委员会审议。


庆尚南道陜川一海公园的碑石。KBS 报道画面

庆尚南道陜川一海公园的碑石。KBS 报道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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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请愿于上月15日以“关于废除歌颂全斗焕的公园及请求制定相关法律的请愿”为题发布。起草主体“夺回生命之林陜川郡民运动本部”表达的意思是,主张制定法律,禁止对违反宪法和法律并被司法部门判决有罪之人开展纪念事业及营造纪念物。


请愿人称:“全斗焕政权被记忆为践踏国民人权、压制民主主义的最恶劣政权。”他表示,“然而在我们的社会中,至今仍然存在歌颂全斗焕的日海公园。”随后又指出:“由全斗焕亲笔书写的日海公园标志石上,刻着‘本公园以大韩民国第12任总统全斗焕诞生于此这一可自豪的故乡为后世永远纪念之意,取总统之号命名为日海公园’的文字”,并批评称,“这是在美化全斗焕的犯罪、正当化其独裁,同时也是对国民税金的浪费。”


上个月15日发布的《关于废除歌颂全斗焕的公园并制定相关法律的请愿》。国会国民同意请愿官网供图

上个月15日发布的《关于废除歌颂全斗焕的公园并制定相关法律的请愿》。国会国民同意请愿官网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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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写道:“全斗焕直至去世,都未就自己的罪过作出说明或道歉。”“与其将他的死亡作为一个普通自然人之死来记忆,我们更应记住他的罪行并批判独裁,但日海公园却设立全斗焕的灵堂等,这类美化其罪行的事情正在发生。”


他接着强调:“请制定法律,禁止对犯下重大犯罪、违反宪法和法律并被司法部门判决有罪之人开展纪念事业及营造纪念物”,“为守护国民人权和民主主义,请共同参与废除日海公园以及制定禁止营造全斗焕纪念物的法律。”



日海公园于2007年以纪念全斗焕的功绩并宣传陜川为由,取其号更名而来。2004年开园之初,名称为“新千年生命之林公园”,此后更名为日海公园,引发了与“五一八相关团体”和地方市民团体等对公园名称的强烈反对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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