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过审议擅自废弃将判实刑”警告

据悉,行政安全部下属的国家记录院于6日向国防部、总统室等机构发出请求,要求彻底保存与近日非常戒严事态有关的各类记录。


据联合通讯社报道,国家记录院当天就尹锡悦总统于本月3日宣布的非常戒严一事,向有关机构发送了公文,请求包括国务会议会议记录在内的各部门处置事项、闭路电视(CCTV)影像等一切记录不得销毁,须予以严格保存。被请求机构包括行政安全部、国防部、总统室、警察厅及相关下属机构。


在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中所属在野三党委员们6日于国会罗滕德大厅举行记者会,公布了关于戒严部队侵入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一事的选委会内部闭路电视(CCTV)查阅结果。联合新闻提供

在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中所属在野三党委员们6日于国会罗滕德大厅举行记者会,公布了关于戒严部队侵入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一事的选委会内部闭路电视(CCTV)查阅结果。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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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还警告称,根据《公共记录物管理法》,如在未经记录物管理专业人员审查或记录物评价审议会审议的情况下擅自销毁记录,将被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国家记录院方面向媒体表示,此次决定是在“综合考虑到事态的重要性以及存在被销毁风险的忧虑后,经过内部审议作出的”,并称相关公文内容也将于近期刊登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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