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至29日三天内非法停车举报案件决定不予处罚
京畿道广州市(市长 Bang Sehwan)6日表示,决定对上月27日至29日三天内受理的非法停车举报案件不予处以罚款。
此次决定是由于该期间出现了43.7厘米的创纪录暴雪,适用了《道路交通法》第160条第4款中“因不可避免事由时不得作出处分”的条款,同时也是在综合考虑道路通行环境困难后作出的预先关怀性措施。
免除对象为通过固定式、移动式闭路电视监控和居民举报制(安全申诉平台)查获的车辆,体现了对暴雪导致的特殊情况的考虑。
但为保障市民安全和应对紧急情况,6类绝对禁止停车·停放区域(消防栓前后5米以内、路口拐角前后5米以内、公交车站前后10米以内、人行横道、儿童保护区、人行道(步道)上的非法停车)不在本次措施之列。在上述区域的非法停车一律将被处以罚款,不予例外。
广州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因暴雪导致市民在上下班时难以确保停车空间的情况,作出了此次决定”,并称“在需要保障市民安全和紧急应对的区域,将持续对非法停车和停放进行取缔,恳请广大市民予以配合”。
另一方面,市政府计划通过本次措施,一方面减轻市民不便,另一方面并行推进为维护停车、停放秩序所开展的持续宣传和指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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