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联合检查组…核查是否落实减排细颗粒物措施

木浦海洋警察署(署长 Kwon Oseong)将截至明年3月31日为止,在4个月内对船舶燃料油及产生扬尘的营业场所开展检查,核查其是否遵守细颗粒物减排方案。


据木浦海警3日表示,本次检查是根据政府层面第6次细颗粒物季节管理制的实施而进行,旨在确认船舶和港口是否切实落实细颗粒物减排方案。

木浦海警正在检查港口水泥卸货设施。木浦海洋警察署提供

木浦海警正在检查港口水泥卸货设施。木浦海洋警察署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细颗粒物季节管理制是根据《关于细颗粒物削减及管理的特别法》,由环境部牵头,会同相关部委、地方自治团体及公共机构,每年自细颗粒物浓度上升的12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实施细颗粒物减排措施的制度。


木浦海警将重点检查在国内外航行的油轮、货轮等船舶,确认其燃料油中含硫量是否符合标准。一般海域燃料油含硫量标准为:国内航行船舶的重油不高于0.5%、轻柴油不高于0.05%;国际航行船舶的重油和轻柴油均不高于0.5%。


海警还将取缔船内非法焚烧等大气污染物的非法排放行为。对相关船舶,将核查其是否排放氮氧化物和破坏臭氧层物质,并与木浦海洋水产厅及地方自治团体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产生扬尘的港口装卸设施开展联合执法。


木浦海警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减少海上产生的细颗粒物,将清洁的环境留给后代,恳请所有船舶从业人员都能按照标准配备合法设备并履行合规程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