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从事信用卡等业务的金融业法》施行令修正案获国务会议通过
金融委:“将积极研究并推进进一步制度完善方案”
自本月10日起施行

信用卡公司等专门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公司可以利用更为扩展的数据,提高对小微法人等群体的金融可得性和金融包容性的道路已经打开。


韩联社

韩联社

View original image

据金融委员会3日消息,国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专门信用金融业法实施令》修正案,在信用卡业者等专门信用金融公司的兼营业务中,新增根据《关于信用信息的利用及保护的法律》所规定的企业信息查询业务。


信用卡业者一直以来在履行支付结算功能的过程中,基于所持有的多种金融与非金融数据,将个人信用信息管理业、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业等多种数据利用业务作为兼营业务来开展。


但对企业、法人成为信用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提供的企业信息查询业务,并未被现行《专门信用金融业法实施令》列入专门信用金融公司的兼营业务范围,因此无法开展。对此,金融委员会通过修改实施令,使专门信用金融公司可以将企业信息查询业务作为兼营业务来经营。


通过本次实施令修订,专门信用金融公司有望得以开展多样化的数据基础业务。中小金融课长 Shin Jangsu 表示,通过支持金融圈企业信用评价的高度化,有望进一步提升对小微法人的金融可得性和金融包容性。



金融委员会表示,除本次实施令修订外,还将积极检讨并推进其他制度完善方案,以激活专门信用金融公司的数据基础业务。本次实施令将自公布日即今年10月起施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