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 Donghun:“共同民主党推动修改政党法掩盖‘送钱信封’事件……令人痛心”
共同民主党拟于9月提出《政党法》修正案
新设6个月短期公诉时效条款
附则规定“施行前犯罪也适用”
Han Donghun称“一旦通过‘送钱信封事件’将获免诉”
国民力量党代表Han Donghun于2日批评称,共同民主党正在推动修改政党法,将有关全党大会“现金信封事件”的审判推翻为未曾发生之事。
Han代表当天在国会召开的最高委员会议上表示:“我想向大家说明一些大家不太了解的内容”,并指出,“民主党正在推动的政党法,是要把公诉时效缩短为6个月,并在法律修改后,将其追溯适用于过去发生的案件。”
此前,共同民主党议员Kim Gyoheung于去年9月6日作为代表提出了政党法修正案,主旨是:如同目前对公职选举法、关于公共团体等委托选举的法律、公民投票法分别规定6个月、3个月的短期公诉时效特例一样,也要对政党法适用6个月的短期公诉时效,以及在犯人及参考人逃匿时适用3年公诉时效。
其理由是:现行法律用于规制与公职选举密切相关的政党活动,如选出公职选举候选人和进行竞选活动,但并未设立单独的公诉时效特例,导致侦查和处罚可能长期被搁置,也可能引发侦查机关等选择性侦查或起诉的无谓误解。修正案附则第2条(适用例)中还包含“本法施行以前发生的犯罪行为也适用本法”的内容。
对此,Han代表指出:“如果该修正案获得通过,共同民主党的现金信封发放事件将全部因时效完成而被判决为‘免诉’。”他批评称:“一方面打着要像选举法一样规定为6个月的旗号,另一方面又在附则中加入适用于过去犯罪行为的条款,其实就是要把现金信封事件一笔勾销的法案。”
Han代表表示:“共同民主党代表Lee Jaemyung说,要干脆废除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虚假事实公表罪,把当选无效刑的标准从100万韩元提高到1000万韩元,让犯罪者可以任意挑选检察官,还可以回避对其共犯作出有罪判决的法官。”他批评称:“这种事情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却在瞒着国民进行,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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