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一名冒充金融机构职员等身份、骗取数千万韩元的“取现车手”被判处实刑。
30日,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0单独合议庭法官Sung Jungyu表示,以诈骗罪被起诉的A某(80岁)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A某被控与一伙在去年9月冒充金融机构职员等身份、骗取数千万韩元的电话诈骗团伙勾结,负责提取现金而被起诉。
该团伙由向不特定多数人打电话、冒充金融机构等的“拨打手”,以及将汇入账户的被害人资金取出并转交的“取现车手”等构成,经查A某在其中负责取现车手的角色。
首先,“拨打手”冒充金融机构职员,向被害人要求“可以通过低利率进行置换贷款,请把居民登记证、居民登记副本等发过来”。随后又立即骗称“现有贷款产品属于禁止置换贷款的产品,因此现在必须马上偿还现有贷款”,从而骗取约2000万韩元。A某被指控在首尔永登浦区和恩平区分两次取出了如此汇入的这2000万韩元。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在此前因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期间,又再次犯下本案,责任重大。”但同时指出:“被告人已年满80岁,对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并表示反省,而且其只是按照电话诈骗组织成员的指示,分担了取现等单纯的执行行为,在参与的经过和程度上有可予斟酌之处。此外,其通过本次犯罪所获得的利益也仅占骗取金额的一部分。”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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