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2日起,办理民事申请的当事人无需前往户籍登记机关,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查阅或申领影像除籍誊本。
大法院于27日表示,将自下月2日起开通影像电子除籍簿、已除籍的影像电子户籍簿等影像除籍誊本的互联网发放服务。
在旧有户籍制度下,除籍簿是指从户籍簿中分离出来单独装订、保存的账簿。但目前的除籍簿,不仅包括依照旧户籍法规定制作的除籍簿,还包括已除籍的电子户籍簿及影像电子户籍簿。
影像除籍簿,是指将因暂缓电子化记载(暂不录入计算机)而仍以纸质户籍用纸制作的户籍或除籍记载事项,在不作任何变更的情况下,通过影像化方式实现电子化的账簿。通俗来说,就是把年代久远的纸质户籍簿扫描成画面。目前分为影像电子除籍簿和已除籍的影像电子户籍簿两种类型。
在与继承登记或继承相关诉讼等事项中,如仅凭一般除籍誊本、除籍抄本难以确认家庭关系时,可以利用影像除籍誊本作为提高确认可能性的辅助手段。
此前,如欲领取影像除籍誊本,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登记机关并提供户主信息。但今后,只需登录大法院电子家族关系登记系统,以与申请除籍誊本、除籍抄本相同的方式提供本人信息,即可申领影像除籍誊本。
不过,由于现实条件限制,部分未被纳入互联网发放范围的影像除籍誊本,仍需通过到访登记机关的方式领取。
为开通本次服务,大法院第一阶段已完成以2021年1月为基准、户主尚在世且家庭成员人数为2至29人的影像除籍簿整理项目。随后,作为第二阶段,正在推进对在世户主的以往影像除籍簿的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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