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恶意“爽约”发短信抗议
“将追究法律责任”引发反弹
有一名自营业者在向预订后未到店的顾客发送短信,请对方至少打个取消电话,却反被对方扬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经历被曝光。
21日,自营业者在线社区“疼痛所以是老板”上出现了一篇题为“给爽约的顾客发了短信,对方这样的回复合理吗?”的帖子。发帖人A某表示:“一开始是过了预订时间后打电话,对方一直不接,后来干脆挂断电话”,“其实如果只是说‘忘了’,‘今天去不了’,或者干脆不接电话也就罢了,但我打了几次电话之后,能感觉到对方意识到是我们店打来的,就把手机关机了。”随后,他公开了与该顾客之间的短信内容。A某承认“确实有些话说得比较情绪化”,但也吐槽称:“对方对爽约没有一句道歉,反而说要采取法律措施。”
从公开的短信内容来看,A某给顾客发短信称:“您预订了4位,却没有任何联系就没来店里,所以联系您一下。”“把手机关机就能解决事情吗?如果能的话,您打个电话过来,或者在我们联系您时接一下电话,把情况说明一下,虽然心里会难过,但我们会接受的。”接着又说:“餐饮业正是因为像您这样的顾客在一点点走向倒闭。拜托您,如果有了什么情况,至少打个电话通知一下,或者接一下我们的电话。真的拜托了。”
A某表示,之后收到的回复不是来自预订顾客本人,而是来自另一个号码。发来短信的人称:“像这种短信,你在营业结束后还用你个人号码发,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我先把这一点说清楚。商家给顾客发私人短信这件事本身就是违法事项。”“如果是要拜托别人,就好好、客气地说,像你这样用短信向顾客倾泻恶言的人,才会让其他自营业者一起被骂。”对方还表示:“看上去你的受害妄想挺严重的,别总怪别人,好好想想自己越界的行为要怎么负责。”“如果你再以任何方式联系,我就会从法律上追究你的责任。”
看到此事的网友们表示:“一时间差点搞不清谁是加害者、谁是受害者了”,“按这个逻辑,快递员发短信也都算非法收集个人信息了”,“这简直是倒打一耙”,“如果这都算违法,那爽约就是妨碍营业。”等,纷纷作出上述反应。
近期,“爽约”手法日益智能化,自营业者的损失不断扩大。自营业者们虽然在自发制定并共享各种自救方案,但一旦真正实行预付订金等制度,又不得不担心由此引发的顾客反弹。从法律上看,爽约属于解除合同,理论上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在损失金额的认定上存在困难等现实问题。有观点认为,对于蓄意爽约的行为,应适用妨碍业务罪。妨碍业务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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