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独立合议制行政机构,于今年9月成立的京畿道道民权益委员会,将在本月末试点引入对道内公共项目从发包到合同履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公共项目监督·评价”制度。
此前,道民权益委员会已于本月14日召开第二次定例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
“公共项目监督·评价”是由外部专家组成的“道民参与监察专员”从道民视角出发,在公共项目实施过程中,事先检查并预防行政程序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而设立的制度。
以往的审计制度以事后查处为主,而本次制度则通过监督合同履行过程,及早发现不合理的业务推进、规章制度或协约事项违反等问题,防止问题恶化。
适用对象为:▲总工程费在10亿韩元以上的工程 ▲金额在5亿韩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金额在1亿韩元以上的物品制造·采购 ▲以及其他受托事务、补助项目等经委员会认定有必要进行监督·评价的公共项目。
为确保公共项目的公正性、透明性及适当性等,道民权益委员会将通过文件审查、现场核查、旁听等方式,对公共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价。
道民权益委员会将在今年试点运行期间从多方面检讨运行方案,自明年起逐步扩大适用项目规模。
Jang Jin-su道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表示:“道民权益委员会是为保护和救济道民权益而新设的行政机构,我们将通过贴近现场的监督活动,细致排查公共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害道民权益的因素,促使相关问题在早期阶段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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