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禁止代理职务的规定,指挥体系也不存在问题”

对于“城南FC赞助金嫌疑事件”审判庭11日对因接到职务代理任命而出席法庭的釜山地方检察厅所属A检察官下达退庭命令一事,大检察厅正面反驳称:“并不存在禁止1日职务代理等的规定,指挥体系毫无问题。”


此前,水原地方法院城南支院刑事第一部(首席法官 Heo Yonggu)在11日就城南FC案件进行公判时,曾以釜山地方检察厅所属A检察官的职务代理违法为由,下达了退庭命令。

Lee Wonsuk检察总长就Kim Kunhee女士高价包疑惑下达迅速且彻底调查指示后,时隔约十天,检察机关高层干部人事调整已经进行,有观测认为最快本周将进行检察中层干部人事调整。照片摄于20日首尔瑞草区大检察厅。照片=记者Kang Jinhyeong aymsdream@

Lee Wonsuk检察总长就Kim Kunhee女士高价包疑惑下达迅速且彻底调查指示后,时隔约十天,检察机关高层干部人事调整已经进行,有观测认为最快本周将进行检察中层干部人事调整。照片摄于20日首尔瑞草区大检察厅。照片=记者Kang Jinhyeong ayms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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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大检在发给记者的立场文件中表示:“为实现高效的公诉维持,检察总长将城南FC案件的公诉维持工作交由A检察官负责”,“这是依据《检察厅法》第7条之2所作出的合法措施。”大检还补充称,《法院组织法》第6条中也有同一趣旨的规定。此外,大检说明,关于检察官职务代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已根据《检察厅法》第11条、《检察官人事规定》(总统令)第15条的授权,在《检察勤务规则》(法务部令)第4条中予以具体化。


大检在立场文件中指出:“如果将《检察勤务规则》第4条第1项规定的‘属于该管辖范围的检察厅检察官相互之间’解释为‘只能在大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及地方检察厅内部的检察官相互之间下达职务代理任命’之意,那么即便某一地方检察厅发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案件,需要补充人力,也无法将其他检察厅所属检察官投入到侦查或公判工作中,这将得出不当的结论。”


此次被下达退庭命令的A检察官,是为公诉维持而被任命为1日职务代理。大检强调,即便是1日职务代理或复数职务代理,也不存在禁止的规定,而且在公判当日,由当日下达职务代理命令的检察厅厅长进行指挥,因此指挥体系并不存在任何问题。



大检强调:“今后我们也将为对重大案件进行彻底侦查和切实维持公诉,在必要时依据相关法律和程序运用职务代理制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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