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出口商和生产商自主出具原产地证明达成履行共识
企划财政部14日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国内企业向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出口时,为享受《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的优惠关税,将简化原产地证明手续。
RCEP是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与非东盟5个国家(韩国、中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参与的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尚未与韩国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日本,目前通过RCEP对83%的品目实施关税撤销的优惠关税。
目前,通过RCEP实施的制度包括:由海关或商工会议所签发原产地证明书的“机构签发制度”,以及具备法律规定原产地证明能力的认证出口商自行填写原产地证明书的“认证出口商自主证明制度”。
今后将新增由出口商和生产者直接签发原产地证明书的“自主证明制度”。在RCEP成员国中,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间已经实施了由出口商和生产者进行自主证明的制度,韩国已同意自明年起与上述3国新启动该制度的履行。
企划财政部表示:“以往向日本出口时,通过大韩商工会议所或海关申请并获得原产地证明书的国内企业,今后可以选择自主证明方式”,并称“预计原产地证明书签发负担将有所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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