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州郡13日表示,将全年受理针对长期未实施的城市规划设施用地的收购请求申请。


收购请求制度是为保障自城市管理规划决定公告之日起10年以上未实施的城市规划设施用地内土地所有者的财产权而实施的制度。被纳入设施用地、地目为“宅地”的土地,以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定着物,均可提出收购请求。


土地是否被纳入城市规划设施范围,可通过“土地一体化”网站的土地利用规划阅览功能进行确认。对已提出收购请求的土地,将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收购并通知申请人。被决定收购的土地,自作出收购决定之日起2年内进行价格评估后予以收购。



蔚州郡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努力消除因长期未实施的城市规划设施给居民带来的不便,并将私人财产权的侵害降到最低”,并称“由于可依据土地所有者的请求进行补偿,恳请大家积极参与”。

蔚州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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