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尾-原州-牙山三市向行政安全部提交联合建议书

龟尾市议员 Koo Ja-geun、Kang Myeonggu 共同参与修法提案

庆北龟尾市与原州市、牙山市一道,于13日向行政安全部提交了敦促修改《关于地方自治分权及区域均衡发展的特别法》第58条但书条款的联合建议书。


此次建议书体现了三座城市的意愿,即将大城市特例标准面积从现行的1000平方公里放宽至500平方公里,以通过实现自治分权来强化地方均衡发展。


国会议员 Koo Jagun(龟尾市甲)、Kang Myeonggu(龟尾市乙)于11月12日参与了由宋基宪、Park Jungha议员共同提出的《部分修改关于地方自治分权及区域均衡发展的特别法的法律案》联合提案,为放宽大城市特例标准而积极行动。


目前,《地方分权均衡发展法》第58条(针对大城市的事务特例)通过但书条款规定,同时具备人口30万以上且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视为“人口50万以上的大城市”,以此为依据推动以地区为主导的均衡发展。但一直以来有舆论指出,由于没有地方自治团体符合该条件,相关法案缺乏实效性。


为此,龟尾、原州、牙山市为体现区域均衡发展的本旨,要求通过修法将大城市特例标准面积从1000平方公里下调至500平方公里。


一旦确保大城市特例,这些地方自治团体的行政与财政权限将大幅强化,从而成为提高地方自主性的契机。通过这一措施,龟尾市有望更加迅速地应对不断增长的行政需求,并通过包括吸引投资在内的就业岗位创造,以及推进居住、教育、医疗、文化等定居条件改善相关重点项目,加快实施步伐,从而为以地区为主导的均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市长 Kim Jangho表示:“如果获得大城市特例地位,将为推进符合地区特性的定制化发展奠定基础”,并称“期待龟尾、原州、牙山三座城市以此次提交联合建议书为契机,成长为引领地方时代的代表性城市”。

为确保《关于地方自治分权及区域均衡发展的特别法》实效性的法令修订联合建议书。龟尾市提供

为确保《关于地方自治分权及区域均衡发展的特别法》实效性的法令修订联合建议书。龟尾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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