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无主观故意”
改为将业务资料移交检方
处分程度降为“重大过失”
实际措施与原案相近

金融委员会下属的证券期货委员会于6日认定,Kakao Mobility涉嫌违反会计处理规定的行为属于无故意的“重大过失”。但委员会另行决议,将相关业务资料移送检察机关。

金融委员会下属的证券期货委员会于6日认定,Kakao Mobility涉嫌违反会计处理规定的行为属于无故意的“重大过失”。但委员会另行决议,将相关业务资料移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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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当局对Kakao Mobility涉嫌财务造假一事作出较原案低一级的“重大过失”认定,并决定予以重罚。与原案不同的是,当局认为其虚增销售收入“并无主观故意”。但由于另行决议将业务资料移送检察机关,从实质内容看,被评价为与原案水平相近。


金融委员会下属证券期货委员会于6日召开例行会议,就通过子公司夸大计入营业收入和营业费用的Kakao Mobility表示,“将全部加盟手续费确认为营业收入,属于严重违反会计处理准则的行为”。


Kakao Mobility的最终处罚自今年4月首次提交监察委员会审议以来,时隔约6个月才有结论。证期委说明称:“这是与以手续费为基础的‘平台商业业务结构’的会计处理相关的首例重大事件,今后可能成为类似案例的标准,因此在判断上格外慎重。”

证期委:“按销售总额法确认收入属会计处理违规”
Kakao Mobility被认定为无故意、属“重大过失”…会计问题移交检方 View original image

第一个争点是收入确认。Kakao Mobility通过子公司KM Solution与出租车公司签订加盟合同,按车费的20%收取手续费。与此分开,又与签订加盟合同的出租车就运营数据等参与营销活动的对价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将约17%的车费返还给出租车公司。


Kakao Mobility一直采用销售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将加盟手续费(约20%)确认为营业收入,而将返还给出租车的业务合作手续费(约17%)确认为营业费用。对此,金融监督院的立场是,只应将从加盟手续费中扣除业务合作手续费后的金额(约3%)确认为营业收入,即应采用销售净额法。


证期委在例行会议上指出:“KM Solution仅是公司的代理人”,“公司在通过业务合作协议获得的运营数据等,未能计算出可信的公允价值,却仅依据表面上的合同结构,将全部加盟手续费确认为营业收入。”同时表示:“这属于严重违反会计处理准则的行为。”

“不存在会计造假故意”……但仍将业务资料移送检察机关
Kakao Mobility被认定为无故意、属“重大过失”…会计问题移交检方 View original image

对于本案最大争点——“主观故意”,证期委作出了与金融监督院不同的判断。此前,金融监督院曾怀疑Kakao Mobility采用销售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是出于筹备首次公开募股的考量。


证期委首先以包括指定审计人在内的三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均认可公司的会计处理,且在此过程中未发现任何合谋迹象为依据,认定不存在主观故意。


此外,“影响发行价的因素除销售额外,还有营业利润、净利润等多种指标”的主张也获得了认可。尤其是证期委表示:“即便在以销售额为基础测算发行价的情况下,关键因素也不仅是销售额的绝对金额,还在于如何设定估值倍数(multiple)”,“从这一点来看,很难断言公司的违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


问题所涉的会计处理期间(2020年至2022年)正值“平台业务”这一新业态的初期阶段,这一点也被纳入考量。在会计处理惯例尚未确立的情况下,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制定会计政策,这对将处分程度下调为“重大过失”产生了影响。


此外,税务机关曾指出,以收集运营数据及参与营销活动的对价支付的业务合作手续费,应当加计为应税所得(计入应税收入),这一点也被视为不存在主观故意的依据之一,即运营数据的价值在实质上已得到认可。

Kakao面对检方调查的财务造假嫌疑
Kakao Mobility被认定为无故意、属“重大过失”…会计问题移交检方 View original image

从Kakao Mobility立场看,获得“无主观故意”的认定尚属幸事,但实质性的处罚内容与金融监督院原案相似。证期委在以“无故意的会计处理违规”作出“重大过失”重罚结论的同时,还表示,将以“发送业务信息”的形式,单独向检察机关移送证期委审议资料。


证期委称:“在监察过程中发现的事项中,部分由于证期委和金融监督院法律权限的限制,未能反映在最终决定中,但今后如果通过侦查等司法程序进一步查明事实关系,也存在确认主观故意的可能性”,“若在司法程序推进过程中,查明公司在违反会计处理准则方面存在主观故意,证期委将考虑依职权重新审议并采取追加措施。”


尤其是,除金融当局的最终处罚外,检方单独介入,对相关各方而言压力巨大。前一日,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金融调查第二部对Kakao总部及其子公司Kakao Mobility等7家关联公司进行了搜查扣押。这是检方首次就Kakao Mobility涉嫌财务造假一事展开强制侦查。



金融当局内外都在关注指挥本次搜查扣押的金融调查第二部部长检察官Jang Daegyu的履历。Jang检察官自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担任金融委员会法律顾问,当时作为监察委员会当然职监察委员,据悉曾就本案提出“存在主观故意”的意见。也就是说,侦查机关也可能与金融监督院一样,认定该会计处理违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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