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了Ador前代表理事Min Heejin要求将自己重新任命为代表理事的假处分申请。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50部(首席部长法官Kim Sanghun)29日驳回了Min前代表针对HYBE提出的假处分申请。所谓驳回,是指当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时,不对本案实体进行审理而终结案件的程序。
Ador原计划于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任命Min前代表为代表理事的议案。Min前代表提出假处分申请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求在该次会议上将自己重新任命为代表理事。根据去年3月签订的股东间协议,HYBE应当指示Ador中来自HYBE一方的3名内部董事在代表理事连任议案上投赞成票。
合议庭认为,董事并无法律上的强制义务必须遵从该指示,因此认定申请不具备利益。合议庭称:“即便HYBE向董事们下达与申请内容相同的业务执行指示,董事们也应依据《商法》《民法》上的善管注意义务(作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及忠实义务,独立判断并决定是否赞成该议案”,“他们并不负有必须遵从HYBE指示的法律义务”。
此外,股东间协议中关于董事业务而规定必须实施特定行为的条款,被称为“procure条款”。合议庭认为,该条款与《商法》的基本原理相悖,其效力本身存在争议,因此难以通过假处分程序作出判断。
Min前代表上月13日提出假处分申请,要求召集Ador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其进行内部董事连任等。Min前代表在假处分结果出炉之前的本月17日,已在Ador临时股东大会上再次被选任为内部董事,任期自下月2日起为期3年。HYBE方面则一直主张,与Min前代表之间的根本性信赖关系已经破裂,因此不可能再任命其为代表理事。
Min前代表一方主张,旗下另一厂牌Belift Lab自所属女团ILLIT企划阶段起就抄袭NewJeans等,HYBE对其进行不当对待并背叛了她。对此,HYBE方面反驳称,从Min前代表一方为“夺取”Ador而制定了具体计划这一点来看,实施背叛的是Min前代表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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