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法院就首尔市议会修改条例、允许本来仅限会计师执行的民间委托事务事业费决算检查由税务师或税务法人也可执行的做法作出合法判决后,大韩注册会计师协会表示遗憾。


大韩注册会计师协会29日就“大法院关于首尔市行政事务民间委托相关条例的判决”发表立场文件称:“对于在条例案重新表决无效确认请求诉讼中作出驳回原告请求的判决,非营利部门的会计透明性可能大幅倒退,对此表示遗憾并深表忧虑。”


本案系大法院就首尔市议会在2022年4月对原案重新表决通过的条例案作出判决。该条例案将原本仅由注册会计师(会计法人)才能执行的民间委托事务受托机构的会计审计更名为“事业费决算书检查”,并允许税务师(税务法人)也可执行。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首尔市长)主张:“即使将业务名称变更为‘事业费决算书检查’,该业务的性质和本质仍然属于只有注册会计师(会计法人)才能执行的‘与会计有关的审计和鉴证’。”金融委员会也通过有权解释表示,一贯立场为“这违反了上位法《注册会计师法》”。


据大韩注册会计师协会方面说明,按照当初条例,“事业费会计审计(结算审计)”制度为强化对一年间投入接近10万亿韩元市民税金的民间委托事务的财政控制、切断事业费不当执行的可能性,并提升事业执行的公正性和财政效率,于2014年引入,自引入之初就被明确界定为“与会计有关的审计和鉴证”业务。


但大法院并未将条例案中的“事业费决算书检查”视为“与会计有关的审计和鉴证”。大韩注册会计师协会指出,其理由在于,条例案的意图不仅在于变更业务名称,还在于将业务内容重新规定为根据《地方自治法》第150条,由税务师等也可执行的、相当于地方自治团体决算书检查的程度。


大韩注册会计师协会担忧称,一旦首尔市修订条例施行,此前政府及各地方自治团体为确保国民税金更加透明地被执行、为防范补助金和民间委托事业费等被不当领取而持续付出的努力,所推动的非营利部门会计透明性强化,将被浇上一盆冷水并可能出现倒退。


因此,大韩注册会计师协会表示,今后将通过市民请愿等多种方式积极应对,促使首尔市条例恢复原状,从而重新确保民间委托事务的会计透明性。



同时,该协会还补充表示,将同步推进法律修订,规定对投入一定规模以上地方自治团体预算的民间委托事务受托机构决算书,必须强制实施外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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