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市:“提交6处资源回收设施候选址”
西区1处·南区1处·光山4处…东区、北区暂无
经选址委员会可行性调查后最终敲定
光州市26日表示,在资源回收设施(焚烧)选址候选地公开征集中,各自治区共提交了6处候选地。其中西区1处、南区1处、光山区4处。
光州市将以提交的候选地为对象,依据《废弃物设施促进法》正式推进选址程序。市政府计划以各自治区提交的审查意见书为基础,对应征条件和选址条件进行第二轮核查,并通过选址委员会的可行性研究后,最终确定排名。
市政府与各自治区一道,分权域、按行政洞召开居民说明会,开展面向市民的宣传,并组织参观先进地区,以提升居民接受度,着力宣传环保型设施。此外,还在社交媒体上上传了3部自行制作的短视频,介绍资源回收设施的必要性和安全性等内容。
另一方面,根据光州市议会环境福利专业委员会于本月18日发布的“是否接受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附近居住”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一半的受访者,即54.5%回答“可以接受”。这一比例远高于光州市在去年2月实施的问卷调查中36.6%的赞成率,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资源回收设施的认知已有所改善。舆论认为,这被解读为光州市与5个自治区通过座谈会和居民说明会等方式,努力消除关于资源回收设施误解所取得的成果。
光州市资源循环科科长 Jung Mikyung 表示:“本次第三轮公开征集采用‘先由自治区申请、后由光州市推进’的方式,将以各自治区提交的候选地为对象开展评估”,“我们将努力使最符合当地条件的候选地得以入选。”
光州市的方针是,在最终候选地确定后,经过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最终敲定设施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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